免去徐噸的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劉志平的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黃莉芬的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wù)。
任命李林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命黃莉芬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