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fā),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到重大損失。電動車自行車充電時應停放在哪里?有哪些安全隱患?有哪些注意事項?近日,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了解。
電動自行車引起火災事故頻發(fā)
案例一:2019年10月1日4時許,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城東鎮(zhèn)一住宅樓發(fā)生火災,著火面積約10平方米,造成5人死亡。經現場調查,起火部位為一樓樓梯間,初步認定起火原因為樓梯間內違規(guī)停放的電動自行車故障起火引發(fā)火災。
案例二:今年1月9日凌晨1時許,梅州興寧市水口鎮(zhèn)沿江路一民房著火,過火面積約為120㎡,在三樓臥室床下搜救出2名小孩,經醫(yī)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初步認定起火原因為電動自行車故障起火引發(fā)火災。
案例三:今年3月28日,我市五華縣城工業(yè)一路附近一小區(qū)樓下也發(fā)生一起電動車自燃事故,火災殃及相鄰幾輛摩托車和一輛小轎車,所幸無人傷亡。
消防部門根據以往事故分析得出,電動車引發(fā)火災的原因,大多是電動車電氣件及接觸連接件發(fā)生電氣故障導致局部過熱,或是電動車線路未受保護或保護不到位導致絕緣層破損引起短路,或是充電器及其線路發(fā)生故障或者私自改裝、維修保養(yǎng)不當引發(fā)故障等。
電動自行車充電時停到哪里才安全
消防部門做過實驗,停放在樓道內的電動車短路后會在極短時間內出現明火并達到高溫,有毒氣體濃煙也會迅速蔓延切斷居民逃生通道,對居住在樓內居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威脅。因此, 消防部門提醒,不得在居民住宅區(qū)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qū)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不得在未作防火隔墻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充電;電動車或其電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內和陽臺部位充電;不得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
那么,什么地方可以安全停放電動車?如何充電才能達到安全條件和要求呢?市消防部門提醒,電動自行車應當在建筑外部獨立區(qū)域(如車棚或車庫)集中停放、充電,該區(qū)域與相鄰建筑應保持一定安全間距,且周邊無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受場地環(huán)境限制,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區(qū)域必須依附在建筑內的,應設置在建筑首層或地下一層,并配備簡易噴淋、消防卷盤、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電動車集中充電區(qū)域應設置專用充電裝置并配置專用配電箱,充電裝置應具備定時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此外,物業(yè)管理單位應加強對管理區(qū)域電動車亂停放、私搭亂接電線等違規(guī)行為的管理,對不聽勸阻或拒不配合的,要第一時間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糾正違規(guī)用電等問題
3月31日,五華縣政府防疫防火兩手抓,組織水寨鎮(zhèn)政府、應急、公安、消防、供電等部門30多人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縣城出租屋、公寓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回頭看”行動,對出租屋室內充電裝置進行拆除。
此次專項行動中,聯合檢查組對各出租屋屋主進行了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屋主要嚴格按照《降低群租房火災風險十項措施》要求,糾治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違規(guī)用電等突出問題,要求疏散及滅火輔助消防設施能保持完好有效,承諾不使用易燃可燃裝修裝飾材料,對已有防盜鐵柵欄、戶外廣告牌影響消防安全的情況進行清理整治,并要求逐戶告知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檢查過程中,聯合檢查組依法拆除了12處私拉亂接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目前專項行動仍持續(xù)進行中。(記者 梁志航 通 訊 員 張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