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2022年第1號總河長令《關于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動員令》(以下簡稱“《動員令》”)發(fā)布,提出決定用一年左右時間,在全市全面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保障河道行洪暢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動員令》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jù)《廣東省總河長令》(2022年第1號)要求,以市第一總河長(市委書記)、市總河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名義共同簽發(fā)實施。據(jù)悉,近年來,我市深入開展河湖“清四亂”“五清”專項行動,全市河道面貌得到持續(xù)改善,但仍存在部分河道建設阻水設施、縮窄行洪通道、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動員令》指出,全面排查整治的主要范圍是我市104條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重點排查整治10類問題,具體包括:阻水建筑物構筑物、阻水的成片林木和高桿作物、壓縮河道行洪斷面的跨河穿河設施、非法侵占河道、抬高河道地面高程修建公園濕地、多年不修整不維護河道堤防、未統(tǒng)一治理河道、行政區(qū)域交界河道出現(xiàn)都不管的“卡口”、未按要求建立河長制、未將河道行洪安全納入河長制工作目標等。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動員令》明確,各級河長要將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作為巡河履職的重要內(nèi)容,采用明察暗訪等方式,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各級河長制辦公室要做好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工作,跟進排查整治進度,并將排查整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河長制工作考核內(nèi)容。(記者李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