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為了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范機動車行車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轄區(qū)道路交通實際,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新增啟用電子監(jiān)控設備。采集交通違法行為地點為S11大潮高速K1公里、S11大潮高速K28公里、S11大潮高速K23+800米、S68大潮支線DZK4公里、S11大潮高速K31+100米、S12梅龍高速K61+500米、S12梅龍高速K44+600,行駛方向均為往梅州方向,抓拍違法行為是超速。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止,公示結束后將對上述路段發(fā)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錄入、處罰。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出行。(記者 陳堅平 通訊員 張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