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2年4月18日我局在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發(fā)布的《梅州市梅江區(qū)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調整更新聽證會公告》未如期舉行,此公告發(fā)布期亦未收到相關單位、人員的參會申請。現我局擬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guī)定》第十二和十三條規(guī)定,就梅州市梅江區(qū)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調整更新重新發(fā)布聽證會公告,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2023年4月18日下午3:00
二、聽證會地點:梅州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大樓六樓
三、聽證事項:梅州市梅江區(qū)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調整更新
四、聽證須知
(一)聽證會代表:
?。?)聽證會代表可由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員、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推選擔任;
(2)聽證會代表應熟悉梅江區(qū)基本情況,較關注本地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
(3)聽證會代表一旦確認,應當親自參加聽證;
?。?)聽證會代表必須客觀反映實際情況,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實,不能隱瞞事實真相。
(二)參加聽證注意事項:
?。?)遵守聽證紀律,保守國家秘密;
?。?)遵守會場秩序,不得歪曲事實;
?。?)參加聽證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以法人或其他組織代表身份參加聽證的,須提供單位介紹信及身份證件。
(三)報名地點:
梅州市梅江區(qū)華南大道29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
(四)報名要求: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員、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須于2023年3月23日前以書面形式或郵寄遞交報名申請表。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聽證的須同時提交有效的登記證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托書正本,個人的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我局將在提出申請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中確定聽證會代表。
郵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區(qū)華南大道29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
郵政編碼:514071
聯系人:郭宇科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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