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陳卓君的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wù);
黃洪遠的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黃莉芬的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任命:
劉宇輝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一庭庭長;
黃洪遠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黃莉芬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梁凱明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二庭副庭長;
李美香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巫樂庭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