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fā)〔2013〕12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5〕21號)、《中共廣東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粵發(fā)〔2014〕1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梅州市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2014〕27號)等文件要求,市政府組織開展了推行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
目前,市發(fā)展改革局(糧食局)、經濟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農業(yè)局、林業(yè)局、商務局(口岸局)等8個市直部門的《梅州市人民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第一批)》已編制完成,現予公布(詳見附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第一批)》共包括各類權責事項1388項,其中市發(fā)展改革局(糧食局)230項,市經濟和信息化局114項,市民政局115項,市財政局205項,市交通運輸局254項,市農業(yè)局145項,市林業(yè)局202項,市商務局(口岸局)123項。
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主動認真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工作,通過部門門戶網站等載體公開本部門的權責清單,并主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jiān)督,嚴格按權責清單履職盡責。尚未編制權責清單的,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要求,把握時間節(jié)點,抓緊落實;已編制權責清單的,要切實創(chuàng)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優(yōu)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環(huán)節(jié),明確辦理時限,公開權責運行流程圖,并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時進行調整完善。
市政府其他部門的權責清單,市政府將陸續(xù)公布。各地、各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可徑向市編辦反映。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第一批)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