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財農〔2023〕118號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加快預算執(zhí)行進度,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xiāng)村振興任務)的通知》(粵財農〔2023〕192號)和市農業(yè)農村局《關于報送2024年中央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xiāng)村振興任務)預分配的函》(梅市農農計函〔2023〕59號),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xiāng)村振興任務)3446萬元(詳見附件)預安排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將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做好2024年預計數分解下達相關工作。此項資金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2024年度中,市農業(yè)農村部門將根據省農業(yè)農村廳下達的任務清單據實清算和調整。
二、請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嚴格按照規(guī)定使用銜接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該項資金納入中央直達資金管理,請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該項直達資金管理工作。
四、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組織本級主管部門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確保實現年度績效目標。本資金績效目標將另文下達。
附件: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xiāng)村振興任務)預分配表.doc
梅州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