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梅州市區(qū)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梅市府辦〔2022〕4號)文件精神,經(jīng)審核,擬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鄧軍、吳小云進(jìn)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內(nèi),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對象(詳見附件)的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yīng)加蓋本單位印章。
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公示時間:2025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單位: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審批和人力資源管理科
地 址:梅州市新中路82號三樓
聯(lián)系電話:0753-2128318/0753-2128303
附件:2025年梅州市區(qū)人才公寓申請人員名單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