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嶺縣人民政府: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蕉嶺縣龍騰旋窯水泥有限公司“三舊”改造項目涉及國有土地完善轉用手續(xù)的請示》(蕉自然資〔2021〕39號)及相關材料已通過審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廣東省舊城鎮(zhèn)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號)第十七條及廣東省“三舊”改造有關政策,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將位于蕉嶺縣新鋪鎮(zhèn)潘田村、油坑村交界地段的蕉嶺縣龍騰旋窯水泥有限公司“三舊”改造項目涉及的蕉嶺縣人民政府屬下的4.8294公頃國有土地完善轉用手續(xù)。
二、請你縣人民政府按照省“三舊”改造政策要求供應土地,并組織改造主體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實施改造。該宗用地在詳細規(guī)劃中安排為工業(yè)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上述規(guī)劃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7月7日